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
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我校将开展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年度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2日~4月16日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且在校生活俭朴。
2.优先给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
3.2017-2018学年无违纪记录。
四、申请、审批工作
1.3月12~25日,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审核、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名单。
2.3月26日~4月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院(系)提交的申请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4月4~6日,上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发文;
4.4月9~16日,上报省助学工作中心。
五、名额分配
| 院(系) |
名额 |
| 管理学院 |
379 |
| 外国语学院 |
346 |
| 经济学系 |
121 |
| 会计学系 |
239 |
| 法学系 |
81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189 |
| 艺术设计系 |
95 |
| 人文系 |
109 |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21 |
| 合 计 |
1580 |
六、其它事项
1.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和通知工作,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把本次助学金申请的信息告知有需要的学生。
2.如对申请工作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投诉。投诉材料须有被投诉者的姓名、相关情况说明和投诉者署名。
咨询电话:020—86710509
电子邮箱:1848044384@qq.com
办公地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604室)
咨询老师:吴老师、黄老师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