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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培正教〔2014〕42号)第四条第二点的规定:每学期学生选课前,各院(直属系)根据学生成绩和取得学分统计分析结果,组织学生工作教师开展一次在校生的学业预警工作,对需要预警的学生分别发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或者红色预警;指导、督促受到预警的学生按照本人专业培养方案有计划地完成学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所有在校有学籍学生(含专插本、往届未毕业在校学习的学生)。

    二、预警工作安排

1.组织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成绩:请各院(系)落实通知学生自行到青果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成绩,严格按照本人的培养方案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和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情况,学生如有疑问,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向所在院(系)以书面形式反馈。

2、院(系)反馈问题及做好预警工作:各院(系)根据取得学分情况汇总表和学生反馈的问题,核查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对目前学分取得情况达不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按文件规定预警,同时进行详实的学业指导。

3、填写课程性质勘误表:课程性质及双语出现的问题请以院系为单位填写《课程勘误表》于2017年4月28日17:00前提交《课程勘误表》至教务处韩东威老师处。

4、请各院(系)于2017年5月4日17:00前将《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培正教〔201442号 (附件4))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

      2.《课程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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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