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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举办党史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本网讯(法学院党总支 陈锦亮)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法学院党总支于2021825日早上10:00在五教303教室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这次党课,特别邀请了校党委委员、董事长张曙光同志作为主讲嘉宾,张曙光董事长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为题开讲党课。省委教育工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赵文光副组长和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专题党课。

  党课伊始,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远辉同志作了简短发言。首先对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赵文光副组长和张曙光董事长莅临法学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刘远辉书记还提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我们中国人民的骄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把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范围扩大到全体教职工,有利于我们全体教职工理解和把握党的方针政策,有利于于我们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我们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才能更好地务实教书育人的工作。

  校党委委员张曙光同志结合法学院专业特色,党课主题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党课围绕“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统一的”和“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别”三大方面展开。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相统一的,首先体现在对人民主体地位的确认和坚持上。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治建设必须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一致性。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性,还体现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改革目标和任务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重要内容。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离开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

  法学院党总支将继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使全体教职工在学习“党史”中增强党员意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引领学生知法懂法,把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共同创建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