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放假前后及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1月6日—2月17日放假,2月18日、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教师:1月13日—2月7日放假,2月8日正式上班;
行政、教辅人员:1月16日—2月4日放假,2月5日正式上班。
二、假前工作
(一)落实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寒假期间,除财务处、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服务中心、保卫处、总务处和车队等自行安排值班外,学院的正常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通知另发)。自行安排值班的部门须于1月4日前将值班人员及安排报人事处和学院办公室备案;
(二)各教学部门须按教务处和学生处的要求做好有关学生学期结束和毕业实习的有关工作;
(三)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办公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假期需使用课室、实验室的部门请于1月4日前将包括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服务中心、总务处、保卫处,以便做好有关安排;
(五)各系(部、中心)要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学生搞好课室、宿舍卫生,各部门也要在放假前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搞好内务、环境卫生;
(六)落实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各部门须在放假前召开一次会议,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总务处和保卫处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三、假期工作
(一)保卫处要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寒假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学院的规定要求,坚守值班岗位;
(三)总务处要做好用水、用电、膳食等安排,以及教室、宿舍配套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四)基建办要做好有关的基建工作;
(五)人事处和总务处要做好新来教师的接待和生活安置工作;
(六)寒假期间若需用车,请于1月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附件:2011年寒假期间车辆安排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寒假期间车辆安排
学院各部门:
为了方便各部门寒假期间及前后工作,寒假期间车辆安排如下:
广州交通车:1月13日、2月5-7日只开早、晚交通车,中午的交通车停开。1月16日—2月4日停开,2月8日起恢复正常运行。
花都交通车:1月16日—2月4日停开,2月5日起恢复正常运行。
公务车:1月16日—2月4日停开,2月5日起恢复正常运行。
其它特殊需要用车的部门请直接与值班院领导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