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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公告

关于二○一二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通知如下:

    2012年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为调休,为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分别调至4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休息;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3月31日(星期六)上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星期二的课。

    2012年3月31日-4月1日交通车、公务车正常运行,4月2日-4日交通车、公务车均停开,4月5日起均恢复正常,假期间需用车的部门请与值班院领导联系。

    请各部门做好各项节前安全教育、检查和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