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以来,全国上下都在学习和宣传。为了积极宣传民法典,2020年11月10日下午,法学院邀请了花都区民法典讲师团团长、广东益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龙开茂主任来校作题为“民法典的若干疑难问题”学术讲座。讲座由社团联合会--法学会协办,在4417教室举行。
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始,龙开茂主任以民法典中仍然存在若干疑难问题为主题,以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和生动形象的具体案例,对《民法典》中定金罚则的适用、夫妻协议约定家暴违约金的法律效力、共同饮酒致人损害,谁该承担责任、一物多卖行为法律后果、居住权的设立和保护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与分析。
对于涉案定金条款的房屋买卖合同问题的具体案例进行了解释。龙开茂主任认真仔细的为我们讲解了担保金、保证金、押金的区别,以及案件中《民法典》中具体条文的适用问题。

接着龙主任对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本编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案例作了具体详细的分析,解决了同学们对于夫妻协议约定家暴违约金的法律效力问题的疑问。而在之后的各个疑难问题中,龙主任结合自身亲办案件,将同学的问题一一解答。
讲座结束后,广大培正学子踊跃提问。龙主任耐心的为他们进行了解答,并对广大同学们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主动发现的问题并且深刻思考,形成自己的看法;二是要发挥自身能动性,想要学好法律,需要有计划、有目标,用于尝试、敢于实践;三是学习要勤奋刻苦,学法律没有捷径可走,作为法学生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才能不断解决自身问题,获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