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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公告

法学系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印发<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培正教〔2024〕81号)文件精神,制定2024--2025学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方式: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副院长、院学术分委会代表、团委书记、教学部主任代表、教学秘书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考核工作。

1.接收转专业学生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形式。如果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将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如果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将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2.笔试:参考“行政能力测试”考试并结合相关专业相关的案例简单分析,组织学生进行笔试。

3.面试:

1)面试候选人选拔原则: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候选人数量比例,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按各专业招收计划数和实际报名情况确定面试的比例,原则上,面试人数:计划招生人数≤1.5:1。

2)面试过程:由考核小组成员组成面小组,一一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对专业、职业的了解,学生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学生兴趣特长等方面。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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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程序:

1、由学生提出申请,原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意见,上报给教务处。

2、教务处统计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反馈到法学院。

3、由法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和面试。

4、由法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初步名单,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根据学生是否有违纪、期末考试成绩是否达标,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符合条件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法学院

 2024年9月18日